南开大学房地产与建筑法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来源: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6-08-31
南开大学法学院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天津市重点学科,该院系最近房地产与建筑法专业报考学员比较多,下面介绍一下南开大学房地产与建筑法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申硕学员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研修且非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课程设置
必修课 |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 外国语 | 证劵期货法 | 经济法 | 金融法 | |
房地产法和建筑法 | 公司治理法 | ||||
选修课 |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知识产权法 | 民法学 | 环境法 | 债权法 | |
循环经济法专题 | 物权法 | ||||
主干课程 | |||||
中国法制史 | 宪法学 | 法理学 | 刑法学 | 民法 |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
学费:2万(两年)
学习时间:每门课程,安排连续两天周末集中授课;上课时间教务老师提前通知;
授课方式:南开名师亲临授课;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
以上是对南开大学房地产与建筑法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通过以上的介绍,现在你们应该对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学制及学习方式等有了一定的了解,还有疑惑或者是想报考的学员可以咨询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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