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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MSE)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任课教师: 为确保MSE软件工程硕士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应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并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任课教师依据课程表按时授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请他人代课。因故必须调课或停课者应提前告知MSE软件工程硕士中心教学管理人员,并通知学生。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学期开学前必须将《南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教育中心任课教师登记表》、本课程的《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简介》、《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大纲》,上交MSE软件工程硕士中心存档备案。

  第二条 课程安排: 每学期课程从学期的第三周开始,上课时间为每周末周六、周日全天(国家假期除外),上午(9:00-12:15)、下午(14:00-17:15),每半天四课时,每学期有12——13周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结课后间隔一周的周末。具体安排详见该学期课表和期末工作安排。

  第三条 指定教材:天津班的参考教材由任课老师在第一周上课时指定,学生自行购买。书费不包含在学费之内。

  第四条 考勤管理:每学期的考勤以该学期的考勤记录,考勤记录用指纹考勤机记录,学生须在每半天课程的课前签到,课后签退。学生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无故缺课,无故缺勤或事先不请假的情况,一律按旷课处理。每门课程旷课超过1/3或请假超过2/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成绩视为零,需在下一学年重修。班主任在学期结课后统计每门课程的出勤情况,交给相应的课程授课老师,出勤情况以一定比例计入课程的平时成绩。

  第五条 请假制度:在职学生因公请假须提早向班主任申请,并事后上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证明,假条需在请假日期两周之内上交到学院;因私事请假,请学生提早联系班主任,须得到班主任批准,记录在案。

  第六条 课程评价:每学期结束前,MSE软件工程硕士学员应对本学期的课程讲授情况进行评估,填写《南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课程评价调查表》(附件六),开设《企业系统解决方案》课程的班级还需填写《“企业系统解决方案”课程评价调查表》(附件七)。MSE软件工程硕士中心对学员的评估结果进行汇总,报送MSE软件工程硕士中心主管主任,作为对该课程的总结和选聘教师的参考。

  第七条 期末考核:MSE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期期末考核可采用两种方式:闭卷考试和结课论文。必修课程必须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选修课可以进行闭卷考试或者写课程论文。闭卷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考场,学生应遵照《MSE软件工程硕士期末考试考场要求》参加期末考试;考核采取提交课程论文形式的,MSE软件工程硕士学员必须按照老师指定时间上交该课程论文,否则,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

  第八条 MSE软件工程硕士期末考试考场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生按照黑板上的座位安排,对应学号入座,进行考试;

  3、考试前5分钟,监考老师开始下发试卷和答题册,要求学生在答题前将答题册封面内容填写完整;

  4、答题须用蓝、黑色圆珠笔或中性笔。

  5、除“英语”外,其他科目的考试一律将答案写在“答题册”上,对应试卷写明题号和答案,写在其他地方的答案一律算作无效。

  6、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0分钟后方可交卷。

  7、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影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否则成绩为零。

  第八条 成绩管理: 学期成绩按以下公式核算:

  学期成绩=平时成绩(20%-30%)+期末考核成绩(80%-70%)

  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和出勤情况的统一考评;

  期末考核成绩:期末卷面成绩或是论文成绩

  第九条 学分及重修: 软件工程硕士课程实行学分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课程设置相关规定,修满必修、选修两个模块的11门课程,共计32学分。课程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即在下一学年重新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并通过期末考核,重修不需交纳重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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